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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级文明单位”
时间:2011-02-12  作者:潘丽霞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0年,浉河区检察院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工作,以“确保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争创全省先进检察院”为奋斗目标,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市、区文明委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始终如一的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为检察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更新创建理念,丰富创建内涵,活化创建方式,坚持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再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自1999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第三次获得这一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