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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时间:2022-01-17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增强一体化意识,谨防孤立、割裂监督办案职能  

  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会议指出,要坚持敢于监督。解决法律监督难、软,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一体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体履行宪法法律赋责,深刻认识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责任一致,监督履职使命不容懈怠。各刑事业务条线要从战略高度深化认识,积极、稳妥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共同建好做实。要不断深化巡回检察,借鉴监狱巡回检察经验,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要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传统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切实履行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法定责任,积极、稳妥探索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案件,为相关立法完善奠定实践基础。

  会议要求,要做到善于监督。持续深化、力行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等理念,携手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更好落实,促法律监督效果倍增。要深化智慧借助,用足用好民事行政专家咨询网、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平台等“检察智库”,借助外脑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要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四级检察机关、各个业务条线、院内各部门都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增强一体化意识,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谨防孤立、割裂监督办案职能。

  会议强调,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实上下级监督管理、检务督察等自我监督机制,坚持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同时,要落实、加强检察人员履职保障,激励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