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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时间:2017-03-08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听取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报告  

   

  3月8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张哲 摄。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王地)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德江说,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张德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0个工作报告,通过2个决议,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5项专题调研。作出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 

  谈到2017年的工作时,张德江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坚持行之有效的立法工作思路,加强涉及改革的法律立改废释工作,其中,将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将分别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常委会听取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既是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也是一种支持。检察机关通过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成效赢得百姓赞誉。”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表示,随着全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所以修法正当其时,很有必要,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李柏拴对检察机关稳步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司法改革印象深刻。他希望检察机关以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更多认同感、获得感。

  “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检察机关司法改革专项报告,是其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希望检察机关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推进司法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