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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时间:2014-03-20  作者:吕峰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郑州3月20日电(记者 吕峰)3月19日,河南省检察院召开“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动员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省三级院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预防、宣传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安、商务、环保等1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检察院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贾世民对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高检院部署,河南省检察院结合实际,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重点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未移送、以罚代刑或长期滞留行政执法环节未作处理的涉嫌犯罪案件,以及行政执法环节发生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认真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案件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会上,贾世民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内部各部门以及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控申部门对受理的控告、举报、申诉要认真梳理、甄别,及时向有关业务部门分流,防止线索流失。反贪、反渎部门对移送的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要认真审查,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查处。预防部门结合办理的案件,加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侦监、公诉部门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要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下级院要加强信息报送,上级院要加强业务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上级院挂牌督办,以排除部门保护和干扰阻力。同时,结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和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司法解释,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培训指导,提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罪与非罪界限等问题的把握能力。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对存在认识分歧的案件,要及时沟通统一认识。定期召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形成打击合力,以实际行动和活动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