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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追授刘宝奇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时间:2014-02-14  作者: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陕西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追授刘宝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曹建明赵正永讲话 孙清云主持 李如林安东毛万春阎庆文胡太平出席  

 

 

  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陕西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刘宝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正义网西安2月13日电(记者王治国 倪建军)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陕西省委今天联合召开大会,追授刘宝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出席大会并讲话。

  刘宝奇同志生前是陕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2013年7月30日,在安康市旬阳县出庭支持公诉期间,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当庭倒在公诉席上,因公殉职,年仅48岁。刘宝奇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6年来,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天职,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关,先后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各种案件1200多件,均无差错。他始终把党的事业视为生命,工作时勇挑重担,在全处办案数量最多、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最多、赴外地出差办案最多,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案三多”。他始终把公正廉洁执法看得比生命还重,牢牢坚守检察职业道德底线,虽然家境困难,但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

  在今天的命名表彰大会上,曹建明和赵正永分别把授予刘宝奇同志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颁发给其妻子宋娟娟。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刘宝奇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杰出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26年来,他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始终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用宝贵的生命诠释了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用无悔人生谱写了一曲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时代赞歌。

  曹建明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以刘宝奇同志为榜样,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坚定理想信念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以刘宝奇同志为榜样,牢记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以刘宝奇同志为榜样,敢于担当,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刘宝奇同志为榜样,把廉洁从检作为人生准则,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坚守职业良知,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曹建明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把学习刘宝奇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扎实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赵正永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打击犯罪、惩防腐败、强化监督、化解矛盾等工作,为推动全省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学习刘宝奇同志,就是要宣传他的光辉事迹,传承他的宝贵精神,学习他坚定信念、忠于事业的政治品质,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汇聚正能量。

  赵正永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干警要以刘宝奇同志为榜样,找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促进全省发展中再立新功。全省政法系统要深入推进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全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镜子、以榜样为标尺,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会前,曹建明、赵正永等领导亲切会见了刘宝奇同志的妻子宋娟娟和儿子刘柯。

  高检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宣读了高检院《关于追授刘宝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宣读了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追授刘宝奇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批复》。

  陕西省委副书记孙清云主持会议。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阎庆文,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出席会议。陕西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安全厅和西安市检察院等单位500多名党员干部、政法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