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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院"带头办案" 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等领域案件
时间:2012-05-14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百良


  2012年1月6日,河南中医学院原院长、河南省科协原副主席彭勃因犯受贿罪,被郑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这是河南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一起职务犯罪要案,也是该省检察院“带头办案”的又一战果。
  如果说一个省的检察机关是一个舰队,那么省检察院无疑就是这个舰队的旗舰。以往,省检察院要求下级检察院办案多,直接办案少。如今,河南省检察院加强引导,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带头办案是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是锻炼队伍、提高对下级检察院领导和指导工作水平的有效措施。解读2011年河南省的反贪污贿赂工作,带头办案已成为该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鲜明特色:2011年,该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比2010年提高13.3%;初查后交下级检察院立案侦查59件59人。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要案47人。
  在“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该省检察院通过推行上下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侦查资源、加强侦查现代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案件管理增强办案质效等方式,形成了反贪污贿赂工作质效“步步高”的发展态势。某系统管理混乱,省、市、县三级涉嫌贪污贿赂人员数十名。为顺利侦破此案,河南省检察院整建制抽调两个省辖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办案力量,组成预审、搜查、取证、抓捕等10个办案工作组。在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所有涉案线索由省检察院统一管理,主要涉案人员由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共立案侦查43人,其中涉及正厅级干部2人。
  同时,河南省检察院还不断加强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督导和指导:通过评价通报机制考评引导,激发办案积极性;通过局领导分片包干,督促、指导办案工作;通过提示预警、反贪局长述职述廉、通知到上级检察院说明原因等,增强办案动力;通过派员督导、蹲点指导,帮助后进单位改变面貌。
  通过“带头办案”,河南省检察院在很多方面都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比如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涉及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案件。2011年,该省检察院分别在该省粮食和中储粮系统挖出20人和23人的系列窝案串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粮食、移民等领域职务犯罪615件941人;组织开展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43件1058人,促进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带头办案”也有力推动了该省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科学发展。统计显示:2011年,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比率为73.4%,提起公诉数占立案数的89.7%,有罪判决数占立案数的88.3%,实刑判决率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由数量型向质效型转变,大案率、提起公诉和有罪判决比率、实刑判决率等逐年提高,已成为该省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发展态势。
  代表点评
  上级检察院带头办案,示范带动的作用不可小觑。执法办案是检察院的法定职责和“看家本领”。从法律规定看,上级检察院既有领导下级检察院之职,也负办好案件之责。从河南省检察院倡导省市两级检察院带头办案的实践效果看,既锤炼和提高了领导下级检察院的艺术和水平,又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了初查案件启动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深受群众欢迎,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