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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生命永远定格在出警路上
时间:2012-03-26  作者:秦刚 汪海 骆健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图为鲍国军生前下乡办案时的情景

  3月24日是星期六,这天14时50分许,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固始县方集镇二道河村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且肇事车逃逸。接到报案后,交警大队联系在家休息的固始县检察院法医鲍国军出现场。15时20分许,携带尸检设备的鲍国军一行乘坐警车前往事发地,途经固始城关蓼城大道与312国道交叉口时,警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导致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鲍国军受重伤。当天18时许,50岁的鲍国军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壮志未酬身先死,无言凝志寄哀思。鲍国军自从1988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法医学鉴定和刑事技术证据审查工作,战斗在基层检察技术工作第一线。

  固始县是人口大县,发案率高,任务繁重,而该县检察院法医只有鲍国军一人,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他一直超负荷工作。仅2009年一年,鲍国军就进行尸体检验102具,活体检验56人次,解决疑难案件21起,纠正原鉴定机关的错误结论8起,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刑事案件现场53次,文证审查81起,出具法医学鉴定书158份,鉴定正确率100%。鲍国军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检察技术干部”和省“法医技术能手”,并于2009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鲍国军在做好鉴定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刑事技术证据的文证审查工作。他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始终将“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尊重科学”作为工作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每一份审查意见。

  2009年11月22日,固始县城关居民陈某等20余人与一房地产开发商因公共通道占用问题发生纠纷。房地产开发商纠集的社会闲散人员与陈某发生冲突,陈某被对方用砖块及拳脚击伤头、腰等多处部位。事发后,固始县公安局出具鉴定意见,认为陈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陈某不服鉴定结论,先后数次带领群众上访但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此后,陈某又带领数十人到固始县检察院上访申诉,该院当即要求技术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其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鲍国军受理此案后,对伤者进行仔细检验,发现伤者右侧大脑颞叶病灶符合脑挫裂伤,构成轻伤,按有关规定作出了轻伤鉴定结论,纠正了公安机关的错误鉴定。

  固始县公安局根据检察机关的鉴定结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立案侦查,陈某等人对固始县检察院的工作非常满意,表示将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上访。

  让无罪的人不被蒙冤,让有罪的人难逃法网;让罪轻者不致重处,让罪重者罪有应得。鲍国军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全院同事和市县政法机关同仁的一致好评。

  (本报固始3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