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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今年起全面推行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
时间:2010-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121日电(记者 赵利民)121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组织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高级研讨班”,在湖北省咸宁市开班。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的有关领导,以及相关中央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业、专家学者,全国各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70余人与会。

  今年71日,在江西井冈山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首次披露,“为切实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综合效应,从今年起要全面推行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在此后召开的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整体研判本地区职务犯罪演变趋势的基础上,着重完善体制机制,提出职务犯罪防范对策和建设,形成年度报告,提交党委、人大和政府作为决策参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在此次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介绍,今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新、更高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其中,检察机关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就是实现预防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的一项重大举措之一。

  据了解,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旨在更加重视对一县一市一省,甚至全国一个时期职务犯罪发生特点、发案规律、犯罪原因及发展变化趋势的深入分析,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从机制上找原因,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和机制上漏洞,寻求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办法,提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调整、制度健全、法律完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防治对策。

  此项制度实施后,每年年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在广泛收集职务犯罪信息、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年度综合报告,对辖区内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出分析,针对职务犯罪发展变化的情况、趋势和易发多发领域、类型、部位等,进行预警预测,并提出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思路、重点和对策措施的建设,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以增强预防工作的综合效应。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研讨班上,与会人员将重点探讨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和实践,总结、交流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和体会,着重研讨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工作制度等重大实践课题,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全面深化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