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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检察院吹响再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号角
时间:2010-05-10  作者:  新闻来源:信阳浉河 【字号: | |

  三月二十五日上午,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学军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指示,区文明办主任杨冬梅、副主任杨保安到会指导。

  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1999年以来,连创两届省级文明单位,在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同时,先后获得了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五好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五优检察院”称号,被市委命名为“优秀省级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依法治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全市检察系统评比中,检察业务多次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并在2008、2009年连续两年位居第一,人民满意率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今年,浉河区检察院面临着第三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再创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举措和提高检察干警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以再创省级文明单位为龙头,安排部署各项检察工作。

  动员会上,副检察长郭宇宣读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副检察长黄文建宣读了“争创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和争当文明干警活动方案”;副检察长尚国强传达了市检察院关于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精神,领学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明义做了动员讲话,全院干警举行了“我为省级文明单位添光彩”签字仪式。

  检察长朱明义在动员会上要求大家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标,全面提高我院文明建设水平;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创建活动。强调创建工作要从加强检察干警的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业务水平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等多方面提升队伍文明素质,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为标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全面认真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创建中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主动性,按照文明创建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齐心协力,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区委宣传部部长刘学军肯定了区检察院创建工作措施有力、载体丰富,机制健全,强调再创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示范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要求广大检察干警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搞好服务;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在“再”字上做文章,不断细化工作机制,改进创建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要齐抓共管,细化责任,注重工作实效,保证创建中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对我院的“三文明”创建活动,他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该活动贴近主题,富有生机和活力,要求我院注重内涵建设和实际效果,鼓足干劲、振奋精神,迅速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并以创建为载体,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在创建中提高的氛围,打好创建攻坚战,更好地服务于浉河经济社会发展。(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