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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守护南湾“大水缸”
时间:2024-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日上午,浉河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诉某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对违法侵占南湾库区行为的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浉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浉河区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南湾水库管理局工作人员等受邀观摩此次庭审。

该案系浉河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职,大面积工程弃土堆放在南湾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影响南湾库区行洪安全和水域水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立案调查并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到期后先后多次对案件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发现弃土未及时清运,南湾库区被非法侵占状态一直持续存在,遂依法向浉河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全面阐述了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法律依据,又从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及行政机关不作为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最后结合庭审情况发表出庭意见,通过庭审督促镇政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南湾湖水源地保护工作。出席法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也对此表示认可和支持。

南湾水库不仅是信阳著名的旅游名片,更是当地老百姓的“大水缸”。浉河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精准规范的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以公益诉讼检察的“督促之诉”、“协同之诉”,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护航浉河区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