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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圆满完成
时间:2023-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依法严厉打击涉食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9月22日上午,浉河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在区法院开庭审理,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员以及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干警应邀参加庭审观摩。

该案件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浉河区检察院管辖。经审查后,浉河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夏某峰等七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浉河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并采用“精准发问+分组示证+庭审教育”的模式,综合运用多媒体分组示证等方式全面展示定罪量刑证据,有力的指控了犯罪事实,及时回应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质疑和辩解,并以案释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被告人夏某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指出被告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仓储费和处置费,有效破解了以往“违法犯罪、政府买单”的困局。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集中评议,从公诉人分工协作、示证质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总结。与会人员还就实践中侦办食品安全案件的管辖、侦查难点、法律适用、行刑衔接、认罪认罚、线索移送、行政公益诉讼等系列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为下一步办好食品安全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