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
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和《全省检察机关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区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院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 钺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副组长:郭 宇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永强 党组成员
杨德富 正科级干部
成 员: 刘传华 法警队队长
李广忠 侦查监督科科长
杜牧平 公诉科科长
王新生 控申科科长
詹丽萍 民行科科长
梁 波 环资科负责人
代君辉 信息办主任
马 丁 技术科副科长
刘 潇 政治处宣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永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詹丽萍和梁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民行科。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