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本院动态
本院动态
浉河:全省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在信阳举行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要求,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能力水平,1015日上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对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组织庭审观摩评议。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县(区)检察、公安机关领导和干警代表近70人观摩庭审。

此次观摩评议的案件是信阳市检察院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发现并交由平桥区检察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按照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相关规定移送浉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浉河区检察院于202197日以田某某等三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浉河区法院提起公诉。20211015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浉河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钺担任第一公诉人,浉河区法院院长祝杰担任审判长。法庭围绕三名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事实展开法庭调查、示证质证、辩论,庭审活动持续了三个小时。

庭审中,公诉人在精心组织讯问的同时,综合运用多媒体分组示证、申请鉴定人出庭、被害单位法定代表人陈述等方式全面展示定罪量刑证据,及时有效回应被告方质疑和辩解,以案释法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被害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当庭表示对三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愿意与被告人田某某达成联盟合作协议,允许其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基础上使用原技术继续生产;对盗窃其商业秘密的技术人员表示谅解,并愿意让其继续回公司工作,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庭审活动后,参加观摩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集中评议,从公诉人分工协作、示证质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总结。与会人员还就实践中侦办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法律适用、行刑衔接、认罪认罚、被害人权益保障等系列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为下一步办好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