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由浉河区检察院提起的我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浉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2020年8月至案发,被告刘某等7人建立工作室,为网络赌博、网络诈骗招揽客户并从中获利。被告刘某通过网络购买求职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假冒招聘平台工作人员向客户拨打虚假兼职招聘电话,诱导客户添加提供的特定QQ号或微信群予以销售牟利。
该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刘某等人未经他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然非法买卖、提供公民信息,造成众多自然人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使用,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个人信息长期面临侵害的风险,严重侵害社会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被告刘某等人还要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金额赔偿五万余元的损失,并在媒体赔礼道歉,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予以销毁。被告刘某等人均愿意认罪认罚,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