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浉河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浉河区东双河镇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经查,浉河区东双河镇某村有固体废物违法在耕地上堆放,共占基本农田共计10余亩,该镇政府作为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权,致使辖区内存在影响生态环境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经过前期立案调查、无人机拍照取证、现场勘察以及询问相关人员,固定了相关证据,决定进行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指出其未有效履行应尽的法律监管职责,建议其对存在的违法情形依法进行查处。
东双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将尽快查处该违法占地行为,定期开展巡查,堵塞监管漏洞,及时将整改情况向浉河区检察院作出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