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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里一抹温馨的“检察蓝”
时间:2018-12-11  作者:王新生、侯慧  新闻来源:信阳日报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帮我家渡过难关,现在我们穿上了暖和的衣服,还背上了新书包,寒冬来了也不怕。”近日,浉河区检察院收到一封来信,被害人家属宋某的孩子在信中这样表达对该院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2005年,宋某跟随丈夫带着4个孩子到信阳打工。为了生计,2008年初,宋某的丈夫又带着不满18岁的大女儿到西藏一建筑工地打工。2009年12月28日,因向建筑老板索要打工工资,宋某的丈夫及大女儿被老板雇凶杀害。宋某委托朋友翟某去西藏全权处理善后事宜,后获得赔偿款共计68万余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翟某领款后想把赔偿款占为己有,与宋某“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宋某将翟某诉至浉河区法院。2012年12月12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翟某归还全部赔偿款。随后,法院多次向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翟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今年2月8日,公安机关以翟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其抓获。

  案件移送浉河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宋某的3个孩子都在上学,宋某平日靠在建筑工地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极度困难。为此,该院研究决定对宋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查、调查核实、提请审批等全部工作,为宋某申领到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为她申请办理了低保。

  检察官到宋某家走访时,看到放学后的3个孩子过了中秋节还穿着夏天的衣服,冷得缩成一团。随后,该院号召全院干警为3个孩子捐赠衣服和学习用具,3天后,检察官就将救助金和衣物送到宋某手中。

  这是该院今年通过司法救助帮扶的第5人。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在司法救助基础上,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