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代表着永恒和理性。而检察的蓝象征着永恒的正义、闪烁着理性的光辉;红色,传递着幸福和吉祥。志愿的红,则蕴含着无私的奉献精神。当检察蓝与志愿红相遇时,便组成了最动人、最美好的色彩。
三月“雷锋月”里,浉河区检察院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员们戴上小红帽、身着红马甲,放弃休息时间穿梭在社区街道,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用拳拳爱心诠释检察人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
浉河区检察院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自2008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常态化、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辖区内设立法律援助公益岗位,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主动受理涉法信访案件,耐心解答市民涉法问题,并积极服务于社会综合治理、平安浉河建设。
“雷锋月”活动剪影
“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志愿植树,增彩检察蓝
送法进社区
浉河检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志愿服务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机关党建和检察队伍建设之中。“不以善小而不为”,逢年过节志愿者们都会看望留守老人和儿童,送去节日礼物,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法律服务、扶危济困……这些奉献精神,志愿者们无时无刻不在传递着,点点滴滴都渗透在城市的文明之中,绘制出了一抹灿烂的“检察蓝”与“志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