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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负分记录”问责制转作风提效能
时间:2016-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纪律建设是检察机关履行好职责的客观必然要求,作风纪律建设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的教育监督管理。”在信阳市河区检察院年初工作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建中指出,并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研究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抓早抓小,该院研究出台了《信阳市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违反纪律作风行为负分记录问责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干警及其部门责任人和所分管的院领导实行连带负分考核,以达到促进干警遵守纪律、转变作风,提升工作。
      负分累计,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该院研究出台了《信阳市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违反纪律作风行为负分记录问责制度》,共421条,对全院正式干警日常工作纪律、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有关媒体网站曝光、督察通报及经查证属违反纪律作风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涉及检察形象和信誉的各种行为等内容实行负分记录累计问责制。采取分类建档、负分累计的方式,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情节轻重及负面影响程度,给予不同负分值,登记在《干警违反纪律作风负分台账》上,累积达到一定负分值,给予一定的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负分累计台账,作为日常监督负分记录依据,持续跟踪问效,对累积达到一定负分值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加大督察,问责通报,强化责任追究。以督察问责通报为抓手,发挥大督察领导小组的作用,对目标推进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案件和重要事项研究、检风检纪进行全方位督察。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察、交叉督察等方式,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纪律作风问题。坚持对督察发现的人员未在岗、上下班制度、规范执法、警车使用、信访接待大厅、未按规定着装、办案工作区未按规定要求等问题,按规定进行负分记录,每月对负分记录情况张榜公示,对累积达到一定负分值的个人实行问责,及时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发现违纪问题,立即查处处理。今年以来,该院共发督察通报19期,通报20人,发短信提醒20人次,书面检查2人。
    “一案双查”,问责追责,倒查领导责任。根据情形,实行负分问责的方式分为:一是通报批评、约谈提醒、责令检查、取消评先资格、诫勉谈话;二是组织处理:停职检查、调整岗位;三是纪律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些问责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干警违反纪律作风行为,对本人及科室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检查、取消评先资格、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停职检查、调整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依据“两个责任”要求,需要对主管领导追责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倒查领导责任。
    “负分记录问责”促进了作风纪律转变,讲纪律守规矩让该院干警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入行,每个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廉政;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下属;既要带领队伍干事,又要保证队伍不出事,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中,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涉及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的举报线索数量逐渐下降,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