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突出思想内涵,着力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经考评合格,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在今后工作中,浉河区检察院将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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