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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人性化执法办案挽救失足少年
时间:2014-11-27  作者:刘潇 马金奎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最近接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父母的电话,对检察院的帮助、教育深表感谢。孩子重新走上正道的好消息,让检察官十分欣慰。

事情还要从今年元月说起,当时,公安机关以末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发现王某犯罪时系末成年人,造成一人轻伤的危害后果,审查起诉前己经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罚。

在办案中,该院首先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末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仍羁押在看守所,遂积极同其家长联系,前往其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社会调查、走访,了解王某的成长经历及犯罪原因。在得到其家长申请且社区表示愿意对王某进行社区矫正时,检察机关决定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实行非羁押诉讼。

为了挽救这位失足少年,检察官进行了多方的走访调查,了解王某平时在家里和社会上的表现,广泛听取了公安机关、社区、被害人及王某父母亲的意见后,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对王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在考验期间,当检察官得知王某有通过自己的劳动回报社会的想法后,积极与其父母沟通,从法律上为其提供咨询,并帮助其完善资料从银行贷款,最终在王某父母的协助投资下,使其在很短的时间顺利加盟了一个全国连锁店。店铺在信阳市区开张后,经营状况很好,收益颇丰。现在的王某每天忙忙碌碌,生活充实而充满希望。在和回访的检察官交流中,他说,通过检察机关的帮教,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和做人的道理,体会到父母的艰辛,对自己以前违法犯罪的行为深感悔悟,表示今后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时,从健全预防末成年人犯罪和社会帮教体系入手,创建了包括文化帮扶、心理帮扶、法律帮扶、技能帮扶以及训诫教育、感思教育、警示教育等“一站式”帮教机制,确保末成年人刑事案件“少捕慎诉”,同时对末成年人进行跟踪教育、帮助,以便他们能更好地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