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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积极应对新刑诉法关于简易程序规定的新要求
时间:2013-10-10  作者:穆柏川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浉河区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简易程序出庭领导小组,确保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通过与法院的沟通,逐渐形成了一套双方都认可的简易程序出庭流程:法院核实被告人基本情况,并告知告知权利义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进行简单的举证——辩论——被告人陈诉——法院宣判。简易程序出庭在举证这一环节只是进行简单的证据列举,大大节约了庭审时间。

  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作为公诉人多举措积极应对新刑诉法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一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加强对简易程序的启动意识。二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分类对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案件,与公安、法院建立沟通机制,打包移诉、打包起诉、打包开庭,节省诉讼资源。三是把一些问题的处理分解到庭前会议,简化质证程序。因为所有的案件都要出庭审理,所以在公诉人员的配备上就必须要加大,否则将极大的影像其他案件的办理。新刑诉法的颁布对公诉队伍提出了挑战,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应对。